與我們聯絡
旅客如須辦理定期票及回數票之優惠退票,一律須持相關證明文件(註)及票卡,至捷運車站辦理。 註:如為公司公告放無薪假、居家辦公、異地辦公或學校公告居家就學等因素,須持公司或學校開立證明(註明受疫情影響及開始日期)、員工識別證或學生證及身份證件(如健保卡、身份證、居留證等);如為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等因素,則須持相關通知書及身份證件。申請時須提供證明文件影本1份予本公司留存。
(1)定期票:
A.退票辦法:
如為公司或學校公告:
定期票以優惠價計算退費,退費天數以公司或學校之「公告開始日期」起之票卡剩餘天數計算,如「公告開始日期」後有搭乘紀錄,則以「最後搭乘日」次日起計算,且不收取手續費20元並退還工本費50元。
舉例:旅客於11/1新購買並啟用A1(台北車站)-A9(林口站)之30天定期票費用為2,058元。因疫情12/1申請優惠退票,須持證明文件及票卡至捷運車站,經查詢證明文件之「公告開始日期」為11/15且後續無搭乘紀錄,故退票天數為11/15至11/30,共可退優惠價2,058元/30天*退票天數16天+卡片工本費50元=1,148元(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本項退票即退卡,辦理退票後將退還工本費50元並回收票卡,如旅客後續有使用需求,可至捷運車站重新申辦新卡。
本公司不受理證明文件「公告開始日期」與「最後搭乘日」為不同效期之優惠退費,故倘旅客已辦理定期票續購並開始使用,致所持證明文件之「公告開始日期」與「最後搭乘日」為不同效期,恕無法受理優惠退費。
舉例:
(1)如旅客持證明文件之「公告開始日期」為10/8,與「最後搭乘日」為同一效期,本公司可受理剩餘天數(10/16~10/30)之優惠退費。 (2)如旅客持證明文件之「公告開始日期」為9/15,因與「最後搭乘日」為不同效期,恕無法受理優惠退費。
如為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
定期票以優惠價計算退費,退費天數以定期票有效期間包含之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天數計算,不收取手續費20元。
舉例:旅客於11/1新購買並啟用A1(台北車站)-A9(林口站)之30天定期票費用為2,058元。因收到政府居家隔離通知無法搭乘捷運,於12/1申請優惠退費,須持證明文件及票卡至捷運車站。經查詢定期票有效期間包含之居家隔離通知天數為14天,故可退優惠價2,058元/30天*退票天數14天=961元(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本項退票為退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之費用,非退卡,故旅客後續仍可繼續使用該票卡。
如後續又因公司或學校公告疫情因素須辦理退票,則依前述辦法辦理;如退票非疫情因素,則依一般退票公式扣除已退還之費用辦理。
B.退票期限:本優惠退票於113年6月30日截止。
(2)回數票:
A.退票辦法:回數票剩餘次數以優惠價計算退費,且不收取手續費20元並退還工本費30元。 B.舉例:旅客於11/1新購買並啟用A1(台北車站)-A9(林口站)之回數票費用為700元。因疫情12/1申請優惠退票,須持證明文件及票卡至捷運車站,經查詢票卡剩餘次數7次,共可退優惠價700元/13次*剩餘次數7次+卡片工本費30元=407元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C.退票期限:本優惠退票於113年6月30日截止。
備註:
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保留本優惠退票公告之調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公司客服中心(03)286-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