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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方式 (一)由機關即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企劃處開發事業組受理上刊申請,廠商即申請單位須填寫「短期戶外牆面廣告上刊申請表」與備妥申請文件,送達至本公司企劃處開發事業組(地址:337601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 行政大樓。聯絡電話: 03-2838888分機88439韓先生)。 (二)廠商初次申請時應填附「廠商/客戶資料表」。 二、招租標的
三、招租方式 (一)招租單位:每1處刊期30日(含上下刊施工時間)。 (二)租期計算:以30日為1期,最長12期 (包含施工上、下刊日期),僅接受整數期別之申請。 四、租金單價: (一) A18高鐡桃園站-東側玻璃牆面(高鐡側):刊期30日,每處新臺幣28萬522元(含稅)。 (二) A18高鐡桃園站-西側玻璃牆面(華泰側):刊期30日,每處新臺幣28萬522元(含稅)。 五、履約保證金:按契約租金總額10%計算。 六、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繳納: (一)廠商應於「短期戶外牆面廣告上刊申請表」經本公司審核通過5個工作日內,繳交「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以完成版面預訂程序,7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約程序。逾期繳納者,不保留承租權。 (二)廠商繳納租金方式:以在金融機構所開戶之禁止背書轉讓、劃線、抬頭為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即期支票或匯款方式一次繳清。 (三)廠商繳納履約保證金方式,限於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 七、廣告製作:由廠商自行製作及上下刊施工。 八、提前申請限制:申請承租之申請日期距上刊施作日期,最長以60日為限。 九、本公司得視業務需求保留申請同意與否之權利。 十、本招商公告視為契約之一部份。 相關檔案 1. 短期戶外牆面廣告上刊申請表 2. 短期戶外牆面廣告版面表 3. 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短期戶外牆面廣告契約 4. 平面媒體廣告內容審核申請表 5. 廣告設備報修單 6. 廣告相關報修完修時限一覽表 7. 承包商安全衛生作業規定 8. 廠商/客戶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