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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於112年10月2日上線,桃捷公司提供桃捷自有定期票及回數票優惠退票措施,退票期間為112年9月25日至明(113)年6月30日,受理112年7月1日至112年10月1日新購或續購之桃捷自有定期票及回數票。
二、桃捷自有定期票、回數票優惠退票措施說明如下:
(一)退票期間:112年9月25日至明(113)年6月30日。 (二)地點:桃園機場捷運各車站詢問處(除A20興南站外) (三)退款方式:餘額直接加值於悠遊卡、一卡通或現金退款。 (四)請攜帶身份證件及票卡辦理。
(五)定期票優惠退票金額計算方式:
定期票費用(不含工本費)除以「票卡有效期間」乘以「未使用天數」(不收取手續費)。其中,「未使用天數」為票卡「最後使用日」次日起至有效期間最後一天之日數。
舉例:甲旅客112/9/1購買並啟用A12(機場第一航廈站)-A18(高鐵桃園站)之120天定期票費用為2,100元。經查詢票卡最後使用日為9/28,故票卡未使用天數為92天(9/29至12/29),退票金額計算如下:2,100元÷120×92=1,610元(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六)回數票優惠退票金額計算方式:
回數票費用(不含工本費)除以「該張回數票購買之次數(12次)」乘以「未使用次數」(不收取手續費)。
舉例:乙旅客於112/9/1新購買並啟用A7(體育大學站)-A22(老街溪站)之回數票費用為1,200元。經查詢票卡未使用次數為7次,退票金額計算如下:1,200元÷12×7=700元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備註:
一、本公告內容為桃捷自有定期票、回數票之優惠退票說明,非指基北北桃都會通(1,200定期票)、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之退票。 二、定期票退票金額以「最後使用日」次日起計算未使用的天數,回數票退票金額則是以未使用次數計算,後續請勿再使用該票卡。 三、為節省寶貴時間,如欲現場申請退票,建議於113年6月30日之前申請即可,因退票金額以最後一次搭乘計算,申請日不影響退票金額。例:最後一次搭乘時間為112年9月28日,可退費1,610元,即使申辦日為113年6 月30日,退票金額仍為1,610元。 四、桃捷公司配合基北北桃都會通(1,200定期票)112年7月1日上線,提供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新購或續購之桃捷自有定期票及回數票優惠退票措施,退票期間至明(113)年6月30日,請參閱桃捷公司官網公告。 五、如本人不克親自辦理,代領人須持本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件及代領委託書(可於桃捷官網/常見問題下載)辦理。 六、如有未盡事宜,桃捷公司保留本優惠退票公告之調整及最終解釋之權利。 七、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桃捷公司客服中心(03)286-8789。
※歡迎參考:配合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上線,桃捷自有定期票、回數票優惠退票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