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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桃竹竹定期票」、「桃竹竹苗定期票」,如欲於桃園捷運進行開卡啟用,該旅次的進、出站皆須於A7-A22站間範圍內,且進出皆須感應桃園捷運車站自動收費閘門之感應區,方能啟用定期票功能。
退票金額將以以原定期票方案票價扣除「經過日數」之單日扣減基準金額(註)及退票手續費20元後,退還餘額至票卡電子錢包。經過日數係指定期票啟用當日起算至退票當日止之日數,如不敷扣除者將不予退費。 註:單日扣減基準金額「桃竹竹定期票」為330元、「桃竹竹苗定期票」為400元。 例如:
購買桃竹竹799 元定期票,於112/10/2 當日啟用後,於112/10/3 辦理退票,該定期票退票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A (桃竹竹定期票票價799元) – B (經過天數2天x單日扣減基準金額330元) – C (退票手續費20元) =D (退票金額119元)
購買桃竹竹苗1200元定期票,於112/10/2 當日啟用後,於112/10/4 辦理退票,該定期票退票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A (桃竹竹苗定期票票價1200元) – B (經過天數3天x單日扣減基準金額400元) – C (退票手續費20元) =D (退票金額-20元)<0元,不敷扣除,故不予退費,建議繼續使用至桃竹竹苗定期票有效期間截止。
桃捷自有定期票為記名票卡,所以如定期票遺失,請持卡人本人持身份證件至各車站詢問處(除A20興南站外),本公司將辦理相關查驗作業,退費金額將於後台查驗完成後(約10個工作天),以簡訊通知旅客至指定車站領取退費。
桃捷自有回數票為不記名票卡,所以如回數票遺失,將無法辦理優惠退票,請妥善保管您的票卡。
使用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的旅客請於A7-A22站間範圍內搭乘,並感應自動收費閘門之感應區進出車站,若持定期票搭乘旅次的起或迄站任一端不在A7-A22站間範圍內,該趟搭乘旅次將會以「原價收費」,且會從「票卡電子錢包直接扣款」,提醒旅客搭乘時多加留意。
可以。旅客持原票卡於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有效期間屆滿前10日起,可至桃園捷運A7-A22各車站詢問處(除A20興南站外)辦理續購。
每張票卡只能設定一種定期票,票卡內之定期票尚未到期前無法購買不同方案之定期票。例如:票卡內有未到期之「桃竹竹定期票」,則無法再購買「桃竹竹苗定期票」。
本公司A7-A22各車站(除A20興南站外)提供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購買設定、退票服務,其他例如記名、掛失及問題票處理請洽悠遊卡公司或一卡通公司辦理(詳「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使用須知」)。
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僅可搭乘A7-A22區間,如搭乘超出定期票區間,該趟搭乘旅次將會以「原價收費」,且會從「票卡電子錢包直接扣款」,不得合併其他票種(如:單程票、桃捷自有定期票、回數票)進出,或改以退票、重購等方式回溯補繳車資。 例如:持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搭乘A22-A1,因為起迄點之任一端(A1)不在該定期票方案適用範圍,故出站時會從該張電子票證扣除A22-A1全票車資150元。
若以無記名票卡設定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當票卡遺失恕無法辦理掛失及退費,建議持卡人辦理票卡記名登記,以降低票卡遺失的損失與風險,記名申辦方式可至票證公司網站查詢(桃園捷運車站恕無法辦理)。
無記名電子票證卡恕無法辦理掛失。
記名電子票證卡(含各式聯名卡)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時,依各票卡公司規定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惟因票卡非線上即時交易,持卡人需承擔自辦理掛失申請確認後3 小時內票卡電子錢包之損失。
各票卡公司掛失申請方式,請連結以下網址查詢:
悠遊卡:https://ezweb.easycard.com.tw/eccl2/apply!reportloss.action
一卡通:https://www.i-pass.com.tw/page/cardregister
各票卡公司受理票卡掛失後,將依「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使用須知」之退票規定,自票卡啟用日起算至掛失當日,計算定期票退票金額後,循票卡公司之票卡退費管道辦理退款。
票卡應妥善保管,如有折、刮、暴露高溫及扭曲等人為破壞情形致票卡資訊無法讀取,恕不受理搭乘。若票卡因故毀損而無法感應使用,持卡人可持票卡洽詢所屬票證公司申請退卡退費處理(桃園捷運車站恕無法辦理)。
經查驗若票卡破壞情形係屬人為因素造成,將依「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使用須知」之退票規定,以原定期票方案票價扣除「經過日數」之單日扣減基準金額及退票手續費20 元計算退票金額後退款予持卡人,不敷扣除者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