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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民眾能接續使用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並分散定期票到期時的續購人潮,開放票卡內原有定期票方案到期前10天內,可辦理續購同一方案之定期票。使用者可依使用情形選擇提前續購或到期後再重新購票。
若原有定期票尚未到期可辦理同一方案續購,系統會將原定期票使用期限往後展期30天。例如:於7/10第一次使用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可於7/30起辦理續購,續購之定期票方案將於8/9自動啟用,效期可使用至9/7。
若是需要更換其他方案之定期票,須待原定期票方案到期後,再重新購票,使用期限為重新購買後首次啟用當日起算30天內有效。例如:於10/2第一次使用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至10/31到期失效,於11/8重新購買定期票並於當日啟用,有效期間至12/7。
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經啟用後無法取消開卡。
首次使用「桃竹竹定期票」、「桃竹竹苗定期票」,如欲於桃園捷運進行開卡啟用,該旅次的進、出站皆須於A7-A22站間範圍內,且進出皆須感應桃園捷運車站自動收費閘門之感應區,方能啟用定期票功能。
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啟用後,於有效期間內可辦理退票,逾期不予受理;定期票於購買後未於30日內啟用者,亦可辦理退票。
如欲退票,可持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至桃園捷運A7-A22車站詢問處(除A20興南站外)辦理退票。
不用。民眾可持原本既有的全票電子票卡(悠遊卡或一卡通),先至臺鐵及桃園捷運A7至A22各車站詢問處及售卡加值機(不含A20興南站詢問處),或全省四大超商儲值票卡電子錢包至票價足額後,再到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售票通路購買設定定期票,但敬老卡、愛心卡或國光客運回數票悠遊卡等已享有優惠之卡種則不能設定定期票方案。
退票金額將以以原定期票方案票價扣除「經過日數」之單日扣減基準金額(註)及退票手續費20元後,退還餘額至票卡電子錢包。經過日數係指定期票啟用當日起算至退票當日止之日數,如不敷扣除者將不予退費。 註:單日扣減基準金額「桃竹竹定期票」為330元、「桃竹竹苗定期票」為400元。 例如:
購買桃竹竹799 元定期票,於112/10/2 當日啟用後,於112/10/3 辦理退票,該定期票退票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A (桃竹竹定期票票價799元) – B (經過天數2天x單日扣減基準金額330元) – C (退票手續費20元) =D (退票金額119元)
購買桃竹竹苗1200元定期票,於112/10/2 當日啟用後,於112/10/4 辦理退票,該定期票退票金額之計算方式如下:A (桃竹竹苗定期票票價1200元) – B (經過天數3天x單日扣減基準金額400元) – C (退票手續費20元) =D (退票金額-20元)<0元,不敷扣除,故不予退費,建議繼續使用至桃竹竹苗定期票有效期間截止。
本公司A7至A22各車站詢問處及售卡加值機(除A20興南站詢問處外)提供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購買設定服務,A7至A22各車站詢問處(除A20興南站外)提供退票服務,其他例如記名、掛失及問題票處理請洽悠遊卡公司或一卡通公司辦理(詳「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使用須知」)。
使用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的旅客請於A7-A22站間範圍內搭乘,並感應自動收費閘門之感應區進出車站,若持定期票搭乘旅次的起或迄站任一端不在A7-A22站間範圍內,該趟搭乘旅次將會以「原價收費」,且會從「票卡電子錢包直接扣款」,提醒旅客搭乘時多加留意。
可以。旅客持原票卡於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有效期間屆滿前10日起,可至桃園捷運A7-A22各車站詢問處及售卡加值機(除A20興南站詢問處外)辦理續購。
每張票卡只能設定一種定期票,票卡內之定期票尚未到期前無法購買不同方案之定期票。例如:票卡內有未到期之「桃竹竹定期票」,則無法再購買「桃竹竹苗定期票」。
票卡效期查詢:旅客可於每次進出閘門時由閘門螢幕查看票卡效期,或持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至車站詢問處或售卡加值機查詢。
交易紀錄查詢:旅客可持票卡至桃園捷運各車站票卡餘額查詢機查詢近6筆搭乘紀錄,或於搭乘日3天後自行於桃捷官網「交易紀錄查詢頁面」、悠遊卡及一卡通官網查詢前3天~前3個月之交易紀錄,如需3個月前之交易紀錄請洽各票證公司辦理。
申請購票證明:旅客於桃園捷運A7-A22車站詢問處(除A20興南站外)購買桃竹竹、桃竹竹苗定期票時可洽詢站務人員開立「購票證明」,或事後申請補開立。